課程名稱 急救人員
課程時數 18小時
受訓資格 依健康保護規則第9條急救人員不得有失聰、色盲、心臟病、兩眼裸視或矯正視力後均在零點六以下與失能等體能及健康不良,足以妨礙急救事宜者。
上課時間 日間班:0800-1700、夜間班:1800-2200
回訓說明 每3年接受3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
完訓說明 取得結業證書

序號
上課科目
時數
1
急救概論(含原則、實施緊急裝置、人體構造介紹)
1
2
敷料與繃帶(含實習)
2
3
中毒、窒息、緊急甦醒術(含實習)
5
4
創傷及止血(含示範)
2
5
休克、燒傷及燙傷
2
6
骨骼及肌肉損傷(含實習)
2
7
神經系統損傷及神志喪失
2
8
傷患處理及搬運(含實習)
2